2016年2月8日 星期一

選擇權:賣方賺現金流

相信大家跟我一樣,對股票的觀念就是,只要大戶想要股票漲就漲,要跌就跌,
身為散戶,資金根本沒辦法跟他們比,等到沾上邊,通常都是小賺而已。
也聽過、試過各種技術分析,但總是跟操作唱反調!
到最後失去信心,從此再也不操作股票了。

所以我最近剛好看到一個方式,可以從小錢賺起,累積久了也有一筆可觀的金額。
是什麼呢?

就是當

選擇權的賣方






新觀念:

先賣再買
以我們來說都是買了股票,再去做操作,
這個新觀念就是顛覆你的想法。
讓你建立賺錢觀念的第一步。

一般觀念當買方,損失有限,獲利無窮。
但是
當你做買方就會踏入陷阱,想說輸了6-7次,只要1次大勝就回本了,
但是你有沒有想過,
通常都是有小賺,就趕快跑了,怕等等又跌回來沒賺到。
而當買方損失權利金,就會想說小錢而已,等大漲或大跌就賺回來啦!
但是你有沒有想過,
你永遠都在當,而已

所以,
當賣方適合散戶,積小勝為大勝,獲利就會相當可觀。


當然權證、期貨也有賣方可以當
為什麼一定要挑選擇權呢?

期貨有壓力,如果要買賣期貨,散戶期貨資金有壓力,
一有壓力
操作會走樣

權證的標的物就是個股,跟買賣個股風險一樣,如果你沒在個股上有績效,在權證上面也難有成就。





賣方觀念:
收權利金,當莊家。


選擇權交易後,買方繳權利金,取得以履約價買進或賣出標的物的權利。


選擇權交易後,賣方收取權利金,並有義務在買方執行權力時履約,故須繳交保證金
(逐日結算)。


賣方保證金=權利金市值+MAX(風險保證金A值,價外值,最低風險保證金B值)

這邊我提供一個

賣方保證金的算法



如何當賣方呢?


  • 每個月第二個禮拜禮拜二開始
  • 最適當價位:差五百點(彈性應用)
  • 方式:分多次建立部位(例如一百口,禮拜二、三先加一點第二個禮拜先建立3/5部位,
    到最後一個禮拜在下完一百口。

如何知道要下CALL還是PUT?

這就要看盤勢
當要賣CALL(大盤漲一段期間,但在最後空間不大,開始賣CALL)
當要賣PUT(大盤跌一段期間,但在最後空間不大,開始賣PUT)
盤勢開始衰竭就可以進場。

當然賣的部位都是你可以接受的範圍內(500點左右)。

風險控管:
若看錯盤,須補提保證金(所以要多留一些保證金在戶頭)

如果
看對或小錯:
持有到期參加結算
到期前反向沖掉不參加結算(把保證金空出來,參與下一次行情,但資金充足就不理他沒關係)

大錯:
持有到期(保證金要夠)
部分減碼(平倉,原本做一百口的,減10口之類的,讓自己承擔的風險不要太高)
反向部分作多(以大跌為例子,可以把減碼的部分,拿來BUY PUT,沖淡虧損)


最後,
因為大錯很少會有,因為你已經把它拉到500點左右,但是還是有機會(大選前的兩顆子彈之類的),如果還是怕的話,
可以再把它拉到600~700,或立刻轉當買方,設停損。

當賣方要注意風險控管,雖然機率低,但是天有不測風雲,還是要控管。

長期下來,不但可以安穩睡覺,每個月還有額外的現金流收入,是個不錯的投資方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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