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2月8日 星期一

選擇權:基本介紹

選擇權是一種契約,
有買方和賣方兩種交易方式,

買方有權力決定履約或是不履約,
買方利用支付權利金,享有在契約期間內,
已約定好的價格買進或賣出的權利。

賣方則是收取權利金,配合買方的履約。






買權(Call Option)

買方:
支付權利金,取得以特定價格買進標的的權利。
價格漲越多賺越多,下跌只會會損失權利金。


賣方:
收取權利金,負擔以特定價格賣出標的的義務。
價格漲越多賠越多,下跌只會賺取權利金。



賣權(Put Option)

買方:支付權利金,取得以特定價格賣出標的的權利。
價格跌越多賺越多,上漲只會會損失權利金。


賣方:
收取權利金,負擔以特定價格買進標的的義務。
價格跌越多賠越多,上漲只會賺取權利金。
在購買前要先繳交保證金。

這邊我再進行分類:

買進買權==>(Buy Call)==>(看多,看大漲)



買進賣權==>(Buy Put)==>(看空,看大跌)

賣出買權==>(Sell Call)==>(看空,看不漲)


賣出賣權==>(Sell Put)==>(看多,看不跌)



買進 買權賣權時,就是俗稱的
風險有限,獲利無限的概念,最多的損失就是你的權利金。

賣出 買權賣權時,就是俗稱的
風險無限,獲利有限,獲利最大就是權利金,而最大損失無限。

不論是這兩種的哪一種,都須學會風險控管,就算當買方最多損失權利金,
畢竟也是自己的錢,也不應該賠光。
而當賣方的更應該要學會風險控管,因為損失無限的關係,
所以當市場不如你的預期時,馬上停損,避免損失慘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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